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长 郭志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昌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2件176人,提起公诉案件342件453人。确保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起诉了张玉鹏等人绑架案等一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们审查起诉了醉酒驾车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87件,涉嫌食品安全和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案件34件,有力地推动了新法的实施,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及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依法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微犯罪案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轻缓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34人,不起诉39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2件15人,减少了社会对立面,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侦查监督科被列为全省基层公安执法监督工作试点单位。以此为契机,我们大胆创新,出台了《关于开展检察服务站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本辖区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实现了监督模式的三个转变。此项创新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现场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和好评。
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全年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62件,检察长接待47件次。新建了330平方米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控申接待大厅,彻底改善了接待条件,方便了人民群众。今年以来先后四次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努力从源头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出并妥善处理了顾群故意伤害、李俊山诈骗、李伟寻衅滋事等一批冤假错案,使五名逃避、规避法律的犯罪嫌疑人受到依法追究,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并从根本上解决了被害人的信访矛盾,化解了十分激烈的进京信访案件。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1人,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我们主动应对新刑诉法的要求,侦查关口前移,注重线索初查和证据完善工作,全院各科室密切配合,着力深挖窝案带串案,重点查处了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仅用6天时间便一举查处了吉林省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吉林市儿童医院系列贪污贿赂案18人,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文明执法,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大查处司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力度,查办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处副处长宗某滥用职权等案件3件3人,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赞扬。此外我们还选派多名干警先后参与了中纪委两起重大系列案件侦破工作,干警们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和出色的侦查成果得到了中纪委领导的重视与好评。我们把查处职务犯罪与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分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共提出预防建议8件。大力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为项目单位和招投标代理公司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1次。全面推进预防咨询、警示宣传教育工作,主动送法进企业、学校和农村,预防职务犯罪咨询150余次,开展预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41次,深受干部群众的好评。进一步强化犯罪预防工作力量,完成了预防局撤科设局工作。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建立健全立案监督案件跟踪监督和线索备案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和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立案监督案件17件1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0件。针对报捕案件中的 “另案处理”、“批捕在逃”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活动,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15次,向渎检部门移送线索1件。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17人,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追漏犯罪事实及罪名5起,下发检察建议17份,保证了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依法对判决罪名不当、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判决进行抗诉,共抗诉3件3人,均已得到市院的支持,发回法院重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抗诉7件,督促或支持受害单位起诉7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件。对法院判决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平安昌邑建设。强化监所检察工作,与区司法局密切配合,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加强超期羁押、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各个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
二、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自觉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围绕“三化”统筹、“三动”战略重大部署,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年”创建活动。院领导多次深入包保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先后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了国贸假日酒店的规划问题和中东凯越、如一坊等项目的拆迁问题。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协助主要领导成功引入对俄B2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鸿润钢材销售总部经济、长春航太电力工程等项目,其中对俄电子商务交易项目已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吉林省重点扶持项目,并协助推进两年后上市工作。协调活化外部资金2000万元收购了土城子乡“千家万户”蔬菜园区项目,协助区政府解决了前期债务纠纷和集体上访的难题。我院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市政法委在第75期政法专刊上专题报道,给予充分肯定。
深入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科学制定检察工作服务站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在哈达湾开发区、东市、孤店子镇大荒地和桦皮厂镇同时设立了检察服务站,并聘任相关企业、社区、乡镇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将“一站式”服务的下访巡访活动延伸至最基层,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开辟了“绿色通道”,为昌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定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在“发展上水平 干部下基层”立功竞赛活动中,我院干警深入社区、村屯实际走访300余次,并与站前街道和左家镇形成了固定的帮扶关系。在走访中了解到站前街道新华社区办公条件非常拥挤,设施不够完善,既不方便群众办事,又存在安全隐患。我院协调铁路相关部门,为社区加盖了房屋1000平方米,捐赠给新华社区5套台式电脑、1台复印机和200本法律图书,协调相关部门无偿解决了东市社区供电设备和入网手续等问题,为社区节约了资金,为基层做了些实事。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视察和评议,积极配合人大的执法检查,上半年部分人大代表对我院的民事行政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副主任杨子东对我院民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副主任杨元成根据我院民行工作情况所撰写的《抗诉是成绩,息诉也是成绩》一文被《吉林人大》杂志刊登。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和重大疑难案件由党组或检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提高了班子驾驭全局、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按照检察机关标准化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兴检工程。加强检察官职业资格教育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司法考试与法律专业研究生班的学习。积极开展岗位技能训练、业务培训,并通过优秀检察官评选、办案能手选拔等形式,使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在市检察院组织的新刑诉法知识竞赛中,我院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两支代表队均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大赛中有4人当选“十佳”,充分检验了我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加大机构改革力度,实现人力资源整合。我院按上级院要求新成立了法警大队、预防局和案管中心。培养干警想事、干事、成事的浓厚氛围,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女检察官工作站被评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站”,有3个科室获得“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以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按照省院和区委的工作部署,今年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弘扬雷锋精神等活动,通过采取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检察长上党课、书画摄影展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执法思想、观念、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干警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观念进一步明确,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努力完善内外监督体系。积极推进案件管理体制改革,新建了近400平方米的案件管理大厅,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新机制,专设了律师阅卷室和当事人接待中心,我们案件管理的创新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推广,并得到最高检的肯定。落实“一案三卡”、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务督察等制度,实施《检察干警廉政勤政保证金》制度,强化了干警理性、文明、平和执法理念,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我院被评为A类案件的数量占全地区的三分之一。
扎实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确定具有昌邑特色的“真情”检察文化品牌主题。“真情”是提倡求真务实的做人做事态度,是营造说真话办实事的环境,是提供真抓实干的动力保障,是增强全院干警凝聚力的有效措施。我院将继续并长期打造“真情”之昌检文化,以真情促和谐,以真情促团结,以真情和诚信为本,努力营造人性化的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和执法尺度。一年来,我们制定实施方案,以召开各种联谊活动、创办检察文化专刊等多种形式,营造了浓郁的检察文化氛围。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一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二是针对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够大;三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还有差距;四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是“三年看吉林”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我区工作大局,不断实现检察创新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区和谐稳定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对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服务和谐昌邑上下功夫。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重点查办食、住、学、医等涉及人民群众根本权益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使检察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以撤科设局为契机,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对发案原因特点的剖析和警示教育,积极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在强化诉讼监督上下功夫。全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切实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在化解矛盾上下功夫。始终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不断拓宽检察法律救济渠道,运用检察职能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大力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统领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狠抓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检察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方法,夯实人才素质基础,实现人才兴检。搭建检察文化新平台,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逐步构建起独具特色的昌邑检察文化体系,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牢记全区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昌邑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