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理检察长 郭志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我院在市检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以服务科学发展、关注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中心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与侦查、审判机关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329件184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21件15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986件296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50件2127人。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五年来先后依法分别起诉了以玄天秀、于洪刚、王玉龙、孙宝国为首的4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有多名被告人被数罪并罚判处了高刑,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惩治邪教组织犯罪,对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20件32人。我院与工商管理部门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使得检察机关与工商机关的“两法衔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今年工商部门通报的孙某贩卖光碟8万余张一案,经我们立案监督后孙某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近年来及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百余件,依法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促进了社会治安好转。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社会矛盾化解办案流程的规定》,将社会矛盾化解成为执法办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设立人民调解室,聘请昌邑区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五年来不批捕188人,不起诉202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认真贯彻落实“提高质量、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惩防并举、注重效果”的工作思路,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良好势头。五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6件121人,其中大要案85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9件4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为42人,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法,突出查办行业性窝案串案,先后查办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监督处原处长刘连功等7名法官系列受贿案,吉林省辽源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城市信用社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凯杨系列受贿、挪用公款案,吉化公司北京联络处原主任乔福武受贿、挪用公款案,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原院长高文信受贿窝案,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处原处长王永淮受贿等窝案;结合开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专项行动,查办了吉林市地税局吉化分局副局长程功滥用职权案;加大查处司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力度,查办了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民警谭伟等5人系列刑讯逼供案,上述案件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省、市政法系统领导的充分肯定。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到吉林市社保公司、中钢吉铁公司等多个单位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做到一案一预防。建立健全了重大建设项目犯罪预防联系人、行贿档案查询、跟踪回访等制度,并延伸职务犯罪预防触角,建立健全招投标现场监督机制。
从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法制统一,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为目标要求,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五年来共依法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8件27人,发现并纠正侦查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案件15件,涉嫌集资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立众和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何小曼经立案监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43件71人。依法对判决罪名不当、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判决进行抗诉,五年共抗诉19件3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抗诉30件,建议法院再审18件,法院均采纳再审检察建议。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我院反贪部门全部予以立案。对法院判决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
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全区18个乡镇街道设立检察工作服务站,拉近了与人民群众距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平安昌邑建设。单独设立监所检察科,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加强超期羁押、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各个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2008年6月,我院率先在吉林九中建立了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个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受到学校师生的广泛赞誉。今年以来,我院积极开展创建标准化检察院工作,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为切入点,采取召开标准化建设理论研讨会等有效措施,扎实地推进了全院的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标准化建设模式。
二、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自觉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始终把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从服务大局角度谋划检察工作。
深入开展“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等专题讨论活动,教育干警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立足服务我区重点工程建设为契机,按照省检察院项目包保的要求,先后制定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构建惩治犯罪、机制制约、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的系统服务体系,开展全程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了保护纳税人的活动,先后制定了《关于依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和《服务优秀纳税企业活动方案》,将保护纳税人工作延伸至企业,与区纪检委共同落实了企业的“软环境”联系人。建立“零距离”服务体系,通过指派干警常驻检察室等方式,将“一站式”服务延伸至哈达湾工业园区。积极参加招商引资活动,建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分工表》,将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包保,院领导带领干警走访包保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广泛征求对检察机关的服务意见。为了使全体干部都能重视服务大局工作,实行《软环境建设责任制》,将原来一岗双责改为一岗三责,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此外,在2010年的抗洪救灾中,我院全体干警战斗在抢险一线,功绩突出,省检察院授予我院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
积极开展“双促”、“三帮” 、“四走进”、“五项攻坚”活动。在“双促”活动中,我院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干警深入我区6个社区,共走访家庭1500余户,圆满地完成了区委交给的工作任务。我院帮助擅长瓷刻民间艺术家宣传推广作品,寻找合作伙伴,最后成立了瓷刻店,实现了其艺术价值的同时也解决了他的生活困难问题。在“三帮扶”活动中,班子成员带领干警走访帮扶对象,在自身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拿出5万元帮助哈达湾街道两个社区进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改造。此外,我们还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送去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我们对“五项攻坚”立功竞赛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落实责任,确保“五项攻坚”活动保质保量完成。我到任后第一时间走访包保企业博海生化有限公司,得知企业面临的困难后,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办理土地证,落实了规划方案并减免了一部分设计费用,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切实关注民生和维护民权。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五年来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426件,其中集体访19件,检察长接待157人次。办结涉检上访积案18件,办理刑事赔偿案18件,刑事申诉案件6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件,连续六年保持去省进京零上访,连续六届获得最高检授予的“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继续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后与土城子乡油坊村党支部、左家镇富山村党支部建立帮扶对子,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农村进行实地调研,与村干部一起,详细研究村情,分析致富出路,落实区委灾后重建帮扶任务,为油坊村争取扩大水稻订单,为富山村解决建设村委会资金10万元。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视察和评议,积极配合人大的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区人大关于人大代表“三走进”工作部署,先后四次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对检委会研究案件进行评议。列席检委会的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我们深化检务公开、扩大外部监督所作的全新尝试;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监督办理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拟不起诉案件25件,促进了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深化检务公开,设立和完善了控申接待大厅,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与监督,增强了执法透明度。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着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提高班子驾驭全局、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检察官职业资格教育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与法律专业研究生班的学习,五年共有30余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及各项专业培训。积极开展岗位技能训练等形式,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通过机构调整和干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实现人力资源整合,多名干警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和奖励,我院也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模范集体等多项荣誉。
以“三个从严”的队伍建设要求,建立业务岗位人员廉政档案,逐级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软环境建设责任状》和《岗位目标责任状》。落实“一案三卡”、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务督察等制度,增设了《业务岗位人员不廉洁不文明执法档案》、《廉政勤政保证金》等制度,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通过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都得到显著提高,五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干警政治思想素质,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五年来先后开展了“五职”教育、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采取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把教育活动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办案中,检察人员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观念进一步明确,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的整体做是好的,逐年在发展进步,检察机关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在不断提高,社会形象在不断改善,队伍凝聚力在不断增强,党委、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但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在理想信念上,个别干警受多元化思潮影响,利己主义萌生,道德滑坡,行为失德,影响集体战斗力、凝聚力和工作合力;二是个别检察干警忽视群众评判,特权思想、衙门作风严重,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个别事件上执法不文明、不规范,在执法观念上不能做到理性、平和、文明和规范,有损形象;三是在工作作风上“慵、懒、散”现象突出;四是在队伍风气上,还没有扭转“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上述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正。
2012年,是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精神,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继续为昌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实现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人民检察工作必须体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毫不动摇地接受人大监督,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自身建设上,按照“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检察工作。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把今后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强法律监督上,检察权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与市、区经济发展相适应。脱离经济社会环境,检察工作自身的发展必将是无源之水、无木之本,立足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查办涉及市场经济秩序、政府投资安全、利民惠民政策案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本着有利经济发展的前提,为区里的发展、大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服务与保护。
坚持以创建标准化检察院为载体,以理性创新的管理理念、提升干警的两个素质、增加战斗力凝聚力为目标,推进昌检文化建设,构筑精神家园。标准化建设是吉林省首创的实现检察机关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政务管理、检务保障的优化,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必须以此为契机,结合文化建设,提升管理职能、团结意识和向心力、凝聚意识,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化于心,实践与行。检察文化是人民检察凝聚力、号召力的重要源泉,是有独立的精神号召力、思想引导力和内心驱动力,真正用理性创新的机制、底蕴深厚的文化建设管理人、塑造人,建设思想上坚定信仰、忠诚可靠;精神上振奋昂扬、团结进取;工作上争一流、一心为公;形象上党委认可、群众满意的大家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完善检察工作各项机制,丰富检察文化内涵,弘扬“敢打硬仗”的昌邑精神,打造具有昌邑特色检察文化品牌。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争上游“环境兴院、职能立院、创新发展”工作理念,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法律不是强权的象征,而是文明的标志,法律只有在文明执法者手中才能发挥最大的权力。要破除特权思想,引导干警从简单、封闭、片面的思维定势甚至封建的错误观念、陈规陋习中解放出来,从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整治轻预防向办案与服务并进、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并举、惩治腐败与预防犯罪并重的重大转变。进一步加强全院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严格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侵害民生犯罪,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既当捍卫者,又当建设者,为昌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各位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新一届班子有信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更好地肩负起昌邑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