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长 付 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昌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为载体,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昌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严到位、宽适度、重化解、讲效果”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截止11月末,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159件227人,提起公诉299件483人。确保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通过检察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社会矛盾化解办案流程的规定》,即在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检察、控告申诉等检察业务工作各个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对案件涉及到社会矛盾进行化解。包括社会矛盾过滤和社会矛盾化解两项机制,以社会矛盾化解办案流程表的形式存入检察副卷,于7月20日正式开始实行。将社会矛盾化解成为执法办案内容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办理案件依法行使审查批捕权、不起诉权、刑事和解和量刑建议权,对相关社会矛盾进行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86件,检察长接待25件次。办结涉检上访积案4件,办理刑事赔偿案4件,继续保持去省进京零上访。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1件33人,移送起诉29件31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28件29人。以人大代表专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依法查办渎职侵权案6件8人。移送起诉5件7人,法院已全部做出有罪判决。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健全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个案预防跟踪回访制度和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联系制度。
从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法制统一出发,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3件39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件36人;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4人,追诉16人,对不构成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4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件;依法提请民事抗诉案件4件,发再审检察建议4件。
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平安昌邑建设。根据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以“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农村”活动为载体,深入综治联系点新地号街道、左家镇等地开展“五个一”活动。单独设立监所检察科,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加强超期羁押、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各个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继续关注青少年成长,与吉林九中、吉林十三中开展检校共建活动,由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以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案例答疑等形式的送法系列活动,促进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受教育师生达到2000余人,有关情况已经被《检察日报》、省检察院《政工通讯》予以肯定。
二、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步
深入开展“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和“检察机关为什么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检察机关如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专题讨论活动,教育干警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今年先后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为“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工程”服务的意见》。将昌邑区38家2009年度优秀纳税企业纳入保护范围,全部实行领导包保、部门负责、专人联系的工作制度,院党组成员先后20余次到中钢铁合金等几十家企业走访、调研,通过走访,了解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先后在中钢铁合金、吉林炭素、冀东水泥、铁路医院等企业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受教育达到1000余人。
积极参加政府招商引资和服务项目建设活动,班子成员多次到福建、北京、上海等地参加招商活动,协助区政府在福建、上海筹备经贸投资洽谈会,为吉林市福建商会投资建材加工园区项目落户昌邑区牵线搭桥。安排专人强化哈达工业区项目服务办公室工作。帮助民主街道协调国税部门争取了国美电器总部经济。帮助左家镇政府协调金融部门解决了“农大红”酒业公司落户昌邑的选址问题。
继续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土城子乡油坊村、左家镇富山村进行实地调研,与村干部一起,详细研究村情,分析致富出路,落实区委灾后重建帮扶任务,为油坊村争取扩大水稻订单,为富山村解决建设村委会资金10万元。
在今年的抗洪救灾工作中,根据区抗洪抢险指挥部统一安排和部署,两次安全转移桦皮厂镇桦皮厂村147户686人,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机械,抢修鳌龙河堤6处决口。洪水过后,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因水灾死亡的畜禽进行掩埋,确保灾后无大疫。我院在这次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表现,得到省院张金锁检察长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评价,9月 25日,省检察院做出表彰决定,授予我院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
三、检察队伍建设水平得到新提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执法能力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纪律作风建设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学习规定书目,认真组织查摆,制定相关的整改措施。制作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展版。在院内网站上设立“学习园地”,选出优秀的心得体会供干警学习交流,组织职业道德知识考试。通过这些主题教育活动,使全体干部受到了深刻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班子成员破解难题、创新发展和驾驭工作局面的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浓厚氛围,鼓励有识之士奋发有为。
全面量化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将检察业务岗位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一岗三责”全部纳入目标管理,分解落实到人头,采取周例会、月调度、年终考评的办法,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保障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牢固树立监督别人的同时首先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坚持实行对外监督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督,把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作为检察机关公正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对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视察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区人大关于人大代表“三走进”工作部署,两次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对检委会研究案件进行评议。列席检委会的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我们深化检务公开、扩大外部监督所作的全新尝试。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落实“一案三卡”、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务督察等制度,在原《业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廉洁执法档案》的基础上,健全了《业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廉洁不文明执法档案》,强化了干警理性、文明、平和执法理念,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今年共召开了人民监督员会议监督“三类案件”5件,人民监督员全部同意检察院拟作决定。四是扎实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认真落实中政委在全国开展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对20件信访案件进行评查。从案件评查方案的制定、评查工作的部署、评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到评查工作的验收,都做到了有序、高效。通过案件评查活动,对今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获得了有益的启示。我院的案件评查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院和区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2010年,检察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路还不够宽,效果还不是十分明显;队伍的整体素质、掌握和运用法律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积极的态度,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是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全委会和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 “园区”发展战略,以保护发展、支持发展、推动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第一责任,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工作主线,更加注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检察工作在高起点上有新进步,努力为昌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