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8日在吉林市昌邑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检察长 原满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作为,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认真履职抗击疫情。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院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4人。严厉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办理了6件涉疫物资案件。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深入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配合区政府防疫工作,在筑石快乐公馆、哈道口小区、火车站等防疫关卡出动警力1565人次。充分发挥检察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干警在东局子街道进行防疫宣传,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措施。依法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21件28人,审查起诉组织领导传销、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7件40人。在污染防治方面,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7件23人,发现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持续参与脱贫攻坚,将精准脱贫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我院包保的贫困户,均已全部实现脱贫。
二、忠诚履职,认真推进平安昌邑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力地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6件49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60人,不批准逮捕103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40件125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43件990人,不起诉154件249人。坚持精准审查重质量,精准监督重效果,起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100 %。高质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标准,依法批捕、起诉“恶势力”成员11人。我院审查起诉的王某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主犯王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财产,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不同的刑罚,有力地威慑了犯罪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1件次,对群众来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结合办案工作,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2件。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检察宣传周活动,增强检察机关的透明度和知名度,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宣传,精心组织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区妇联联合制定了《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件83人,审查起诉28件46人,批准逮捕15件24人,实施跟踪帮教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3件,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办案释法说理,对1054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696名被告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对167件刑事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57件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增强认罪服判效果。
三、强化监督,有效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件13人,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11人,纠正移送起诉漏罪23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3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探索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跟踪监督机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3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9件,全部被采纳,采纳率为100%。办理社区矫正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件,办理暂予执行法律监督案件5件,刑事执行违法案件3件。通过实地察看、定期抽查、法制宣讲等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工作,未出现脱管、漏管和虚管情况。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全面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 6件。认真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8件。强化公益诉讼,打造检察监督新亮点,积极落实《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现相关公益诉讼线索8件,均已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已审结,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整改,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
强化自身执法监督。持续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业务受理、信息公开、咨询监督等工作“一站式服务”。积极建设听证室,共举行公开听证15件。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共纠正本院业务部门司法不规范情形16件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严防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行为。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改革,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夯实办案责任。
四、固本强基,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确保了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狠抓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激发队伍活力,积极向组织推荐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人才,顺利完成四级高级检察官职级晋升工作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选拔工作。提升业务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业务攻坚季”、“检察官业绩考评”、“岗位大练兵”工作。深入开展主题党日、走进社区等活动,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5次,选派干警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534人次。
突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作风规定,深入开展“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专题实践活动及“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学习党纪法规,让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采取座谈交流、通报工作、登门走访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全体检察干警和全区人民一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抗击疫情、砥砺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通过司法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到位;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比较薄弱;三是队伍素能、司法效能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有差距,检察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坚持讲政治,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建强班子、建好支部、带好队伍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吉林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顾大局,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全面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等方面的新需求,深化态势分析,细化服务举措,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三、坚持谋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生效民事裁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补齐民事检察工作短板。要围绕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补强行政检察工作弱项。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坚持重自强,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为总要求,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和作风建设。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不断反对“四风”,加强干警日常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检思想防线。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加强检务督察和自身执法办案监督,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推动新时代昌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