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主题,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攻坚突破年”和“七大攻坚战”,认真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五个聚焦”、做实“五种履职”,为昌邑区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检察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全面履职服务现代化新昌邑建设
始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司法需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昌邑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围绕中心大局,优化服务暖企安商。始终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九解一协调”工作要求,深入辖区13家企业走访调研,选派党组成员作为“企业知心人”,一名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企业知心人”,立足检察职能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得到区委高度肯定。依法打击涉企犯罪,办理涉企犯罪案件11件。依托检法联动机制促成涉企民事纠纷息诉和解,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区工商联会签检企联络站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设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络点,有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持续靶向发力,筑牢生态环境屏障。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途径,不断完善“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在办理涉“农林”犯罪案件中,引入“认罪认罚+补植复绿”办案模式,将签订生态修复承诺协议、缴纳造林保障金情况作为不起诉的重要考量因素。与林业部门会签“涉林涉绿违法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涉林涉绿争议案件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就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案件提出检察意见23件,全部移送违法行为地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依托检察长+田长机制,针对2件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理涉及黑土地保护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7件,保护土地面积148.63亩。与区林长办、法院和公安机关共同召开打击非法复耕专题座谈会,形成森林生态领域执法监管强大合力。
积极主动作为,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对包保的11个行政村和17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工作,通过预警监测、分类管理等措施定期跟踪帮扶效果,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在涉农金融借款纠纷领域开展民事检察专项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规范审判和执行活动,健全涉农金融服务体系。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针对土地承包问题向村委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乡村振兴部门召开专项座谈会,签定《关于落实“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为发现和救助农村困难群众畅通保障渠道。
二、聚焦现代司法理念,以精准履职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始终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在现代化司法理念指引下,积极投入平安昌邑建设,努力将检察办案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宽严相济,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坚决保持“严”的震慑力不减弱,全年对各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00人,提起公诉1008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年起诉涉邪教类犯罪34人,对辖区内的法轮功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巡回专项检察,加大思想教育转化攻坚力度,坚决维护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积极发挥“宽”的感召力促和谐,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对各类犯罪不批准逮捕170人,不起诉419人,不捕率45.92%、不诉率31.58%,与全国平均值基本持平;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4.36%,适应犯罪结构变化,从源头减少社会对抗,彰显法治文明进步。
突出专项惩治,保障经济金融安全。加大对洗钱行为惩治力度,与区监察委、区法院等单位会签反洗钱工作协作机制。全年办理洗钱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4人,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相关单位财务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3件,其中李某某、付某某等八人洗钱案因追诉、追赃效果显著、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持续推进“断卡”、“断流”行动,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探索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提前介入机制,全年办理电信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件205件366人,起诉228人,同比增长65.2%。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制定《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年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15件70人,起诉37人,同比增长54.2%。办理垫付宝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系列专案,对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进行民事检察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维护和捍卫金融秩序。
着力“抓前端、治未病”,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聚焦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大兴调查研究,创新“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模式。针对求职诈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犯罪易发多发态势,形成多篇专题报告呈送区委政法委,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件,促进堵漏建制,防范违法犯罪反复多发。围绕落实最高检1至8号检察建议制发公益诉讼、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0件,检察建议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发挥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多元普法,以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全民反诈等为主题,通过案例宣讲、公开听证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60余次,努力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能动履职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以检察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紧盯民生案件,保障安全底线。高质量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办理涉及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25件86人。办理最高检、公安部、国家药监总局联合督办的方某某等65人妨害药品管理案,已对主要犯罪分子提起公诉35人。强化横向一体履职,注重内部法律监督线索挖掘、移送,从刑事案件中排查发现违法购销药品、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等违法线索,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件。坚持“行+刑”办案新理念,就“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签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完善不起诉案件的线索移送和行政处罚机制,打出惩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组合拳。
强化综合履职,擦亮“未检”品牌。以综合履职为抓手,落实“一案八查”要求,深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提供纹身服务等问题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件,支持未成年被害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追索侵权损害赔偿4件。加强未成年社矫对象管理,联合区司法局建立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合作机制,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以法护航,呵护青少年成长,全年开展法治宣传70余次。联合区教育局在5所中小学建立法治教育基地,不定期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讲座,邀请优秀学生担任红领巾法治宣传员,邀请社会公益团体“蚂蚁力量”儿童义工团参观教育基地,全方位展示法治教育成果。普法微电影《重启青春》获吉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检察宣传文化作品微视频类三等奖。《以四个“未检+”构建新时代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典型案例,荣获吉林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一等奖。
践行“如我在诉”,纾解民忧民困。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年办理群众信访事项76件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答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采取领导包案、上门听证等综合手段,推动化解2件十年以上信访案件,其中徐某某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8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9.2万余元,有效防止群众“因案返贫”“因案致困”。完善支持起诉工作机制,与交警部门会签《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协作配合意见》,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支持起诉2件,参与调解促成和解1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3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畅通民生案件线索渠道,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办理的3小时督促清理悬冰案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四、聚焦监督基本格局,以一体履职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依托侦诉协作、法检会商、府院联动全方位推动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在监督办案中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司法权威。
突出审前主导,刑事检察构建新格局。先后就提升侦查取证质量、经济犯罪立案审查与公安机关会签协作文件,牵头制定了24种罪名《常见罪名证据标准》,引导规范收集证据,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依托协作机制对疑难复杂经济犯罪监督立案3件。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办案模式,促进案件流转高效化,15日内快速审结买卖假证系列案件共计169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就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等问题,分别与区公安局、区司法局会签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工作,有效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就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问题与法院会签合作机制,合力解决“收押难、收监难”问题。
突出精准有效,民事检察展现新作为。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公检法携手治理虚假诉讼初见成效,通过建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协作机制,创新运用“三机制”“三同步”工作法,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件,及时纠正“假官司”,维护司法秩序。就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与法院会签协作机制,提升监督层次和效果,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6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在民事息诉和解工作中,强化民事检察与控告申诉职能耦合,通过联合接访成功化解一起十年以上信访积案,实现民事纠纷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
保持稳中有进,行政检察取得新发展。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促进依法审判和依法行政,全年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5件,宁某某非诉执行和解等3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优秀案例。强化府院联动,与区政府办签订“民生诉求承办+检察跟踪督办”联动机制,以“12345热线+行政检察”拓宽监督线索来源,发现并办理行政监督案件7件。高质效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与公安机关就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配合、异地涉案人员行刑反向衔接会签协作机制,引入提前介入工作模式,共办理反向衔接案件212件,发出检察意见52件,确保不起诉之后“罚当其错”,维护法律权威。
全面提质增效,公益诉讼实现新突破。坚持“大案精办、小案快办”工作模式,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9件,诉前磋商结案25件。在开展医疗美容和液化气公共安全等专项监督中,强化刑事侦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衔接协作,建立“刑事+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市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不断优化“小案快办”工作机制,通过诉前磋商,以更高办案效率、更低司法成本,推动更多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今年办理的医疗美容等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大要案,某大厦外墙脱落治理一案被评为全省小案快办优秀案例。
五、聚焦担当实干,以高标准履职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履职能力现代化,与时俱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以政治建设为根本,砥砺忠诚本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一体推动,“阳光控申”党建“融+”品牌被吉林日报专题报道,“党旗领航,扬帆致远”党建品牌初现成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检察文化宣传和检察理论研究,全年在各级媒体发布宣传稿件310篇,在最高检《检察业务管理指导与参考》等期刊发表调研文章3篇。以检察文化宣传为抓手,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管好守住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以素能培养为核心,锻造专业团队。坚持“有为才能有位,有位必须有为”的用人导向,将工作业绩与职务晋升紧密结合,激发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内生动力。坚持强业务素能、提办案质效,围绕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领域,深入开展更高标准的岗位练兵,切实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质。我院吕晓龙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控申窗口为民办实事”先进个人;徐佳音在全省“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评选活动中获评优秀主讲人;高静冬入选省院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金丽丽在全市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和案件答辩优胜奖。
以从严治检为保障,永葆清廉作风。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检“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三不腐”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和廉政警示教育,把抓工作、抓业务同管思想、强作风、严纪律、促廉洁统一起来,引导检察人员明规矩、知敬畏、守底线,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以公开公正为标准,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案件办理、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渠道,持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司法工作的新理念落实还不到位,数据冲动、机械司法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服务大局的措施不够有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民事、行政检察深层次有效监督有待加强。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跟不上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数字检察建设存在短板。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下大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委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已经迈出坚实步伐,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2024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线,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昌邑区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检察贡献。一是持续强化党的绝对领导,在守正创新中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结合,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的鲜明政治底色。紧跟昌邑区现代化发展步伐,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与时俱进更新检察工作理念、创新检察履职方式,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二是持续厚植检察为民情怀,在完善提升中进一步做实为人民司法。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务实功。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化解涉法涉检矛盾上求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情。三是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巩固深化中进一步做实为法治担当。进一步巩固“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主体框架,巩固刑事检察融入式监督优势,深化民事行政监督层次,深化公益诉讼监督领域,推动刑事检察行稳致远、民事检察有效有力、行政检察开拓创新、公益诉讼精准规范,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凝聚最大法治共识,坚决落实宪法法律赋予的法治责任。
各位委员,“十四五”规划进程已过半,未来一个时期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如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急需破难题、解新题。行至半山路更陡,船到中流当奋楫。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知重负重、知难克难,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昌邑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不懈奋斗!